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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雪崧律师
执业资质:1440320**********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法律顾问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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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康雪崧律师|时间:2021年04月09日|分类:婚姻家庭 |280人看过
彩礼返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司法观点: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非法同居,应当解除。在同居前一方当事人给付聘金的行为追求的是双方结婚,现结婚不能实现,另一方当事人应当返还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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