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明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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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随手转发朋友圈,竟然要拘留?

发布者:吴明佑律师|时间:2016年08月15日|分类:法律顾问 |673人看过

  日前有人在微信朋友圈“科目二没过就这样自杀”,现在被证实是不实消息,但此事已经引起警方的注意。朋友圈随手转发不在少数,但是很多由于转发了不实消息,因此承担了被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甚至还有不少被判处有期徒刑。那么,随手转发朋友圈究竟有什么错,需要上升到承担法律后果?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等,在朋友圈或者微博上传播的,严重扰乱到社会秩序的,将会被认定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消息罪。

  区别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这个罪的犯罪标准较低,只要在微信朋友圈转发的消息能够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就可以定罪。

  具体的法律规定是:

  该罪是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罪名,规定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如果在朋友圈,或者是其他信息网站等随意传播不实消息,不仅可能会受行政处罚,还有可能接受刑事处罚。自媒体时代,人人都可能是信息的发布者和传播者,面对网络上繁杂的信息,应做到仔细甄别;无法核实信息真伪的,做到不转发、不传谣,随手转发要慎重,以免陷入网络传谣“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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