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明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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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什么时候负主要责任

发布者:吴明佑律师|时间:2016年05月16日|分类:交通事故 |528人看过

  1、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2、具体来说,包括以下情形:

  (1)车辆在路口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2)车辆在路口未按交通信号通行事故。

  (3)车辆违反右侧通行规定、未各行其道的事故。

  (4)车辆在路段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5)车辆未按规定变更车道、借道通行事故。

  (6)机动车未按规定会车、后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事故。

  (7)机动车未按规定调头事故。

  (8)机动车未按规定超车事故。

  (9)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事故。

  (10)机动车违反规定装载事故。

  (11)机动车未按规定行车、停车发生的乘车人事故。

  (12)行人未按规定通行的事故。

  (13)未按规定施工、作业事故。

  (14)未按规定设置广告牌、管线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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