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明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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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的刑事责任

发布者:吴明佑律师|时间:2016年05月05日|分类:刑事辩护 |409人看过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未遂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如果不是意志以外的原因就达到既遂,其社会危害性比预备犯大,因此,需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毕竟没有达到既遂,所以,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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