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黄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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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承租人移民后 动迁时是否能认定为安置对象 上海房产律师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1日|分类:私人律师 |496人看过


如果户口未注销且未取得外国国籍,由于没有明文规定承租权因承租人移民自动丧失,因此,同住人不申请变更承租人的,承租人移民后的承租权、并不能自动丧失,仍属安置范围。如果户口已注销或者已取得外国国籍,由于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其已不属于中国公民,自然不应再取得福利性公房的相应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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