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黄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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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21年07月25日|分类:婚姻家庭 |194人看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2条规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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