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黄海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分家析产与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21年03月25日|分类:婚姻家庭 |711人看过


一、分家析产与继承的概念及区别

 

所谓分家析产是指家庭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分属各共有人所有。通俗地说,就是家庭成员之间将家庭共同所有的给家庭成员个人的行为。析产的原因很多,可能是由于家庭成员之间不和睦,也可能是由于家庭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需要,还可能是由于家庭成员的死亡,尤其是家长的死亡引起的。

 

所谓继承是指继承人按法律的规定或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行为。继承由享有的各个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的进行,或者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进行。继承以被继承人的死亡为唯一的原因,没有被继承人的死亡,就不会产生继承这种民事法律关系,也就不能实施继承。被继承的财产是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它仅限于被继承人的个体财产。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分家析产与继承都是一种处分财产的行为,但分家析产是对共有财产的分割,继承只涉及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分家析产不一定以家庭成员的死亡为前提,继承则以被继承人的死亡为前提。另外,继承往往要以析产为前提。

 

二、分家析产与继承应注意的问题

 

分家析产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2、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

 

3、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

 

4、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尽可能地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以防止分家后因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

 

5、对于房屋等不动产的分析,应当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继承应当注意的问题:

 

1、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律规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继承涉及共有财产的,应当先析产再继承。如涉及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等。

 

3、遗产应先扣除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或应交的税款。

 

4、遗产应先扣除被继承人用合法有效的遗嘱方式赠给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

 

5、遗产应当先扣除依法应给予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较多的人的份额。

 

6、遗产应先扣除为胎儿保留的必要的遗产份额。

 

7、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方法处理。

 

8、不动产的继承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