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黄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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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20年01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495人看过


 

  一、着作权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首先要明确的是,着作权分为着作人身权和着作财产权。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只有着作财产权。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因此婚后创作的作品所产生的收益,以及婚前创作的作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2条对“知识产权的收益”细化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据此,得以分割的部分仅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着作财产权的收益,比如许可、转让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着作财产权获得的报酬,可以依法分割;署名权、发表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着作人身权不在可分割之列。

 

  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着作权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着作权根据取得经济收益给予分割。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第十七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三、因着作权取得的收益属夫妻共有财产吗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上述的知识产权收益,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因此,在夫妻双方没有书面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将一方的着作权所取得经济收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有的时候由于人们对于法律知识的疏忽,往往让不法分子钻取空子,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我们可以明确的了解到,只有自身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才能利用法律武器为自身进行合理的维权,才能保障自身的权利以及利益不存在任何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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