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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领离婚证吗-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19年12月23日|分类:婚姻家庭 |270人看过


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登记离婚也叫协议离婚,它是自愿离婚的夫妻,在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事项处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双方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婚姻当事人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发放离婚证;诉讼离婚的经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人民法院为其下发《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与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为男女离婚的法律证明文件。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不需要换成离婚证,婚姻登记部门也不能将其换成离婚证。

 

离婚判决书生效时间确定:

 

1.如果是一审,签收离婚判决书第2天起算15日,双方均不上诉的,上诉期满后(15)判决书生效;

 

2.如果是二审,判决书签收之日起即生效。

 

3.如拿到的是一审判决书,建议找主办法官开具生效证明,避免重婚。

 

我国《婚姻法》第24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这是登记离婚。

 

而判决离婚是指如果人民法院调解和好无效,并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难以恢复和好的,而又不能达成离婚协议的,可以判决双方离婚。这种通过判决的形式而准予离婚的就是判决离婚。

 

登记离婚必须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时离婚才真正生效。而判决离婚在判决生效之后即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因此没有必要再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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