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黄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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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第三者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19年08月08日|分类:婚姻家庭 |307人看过


 

一、因第三者离婚财产怎么分

 

  有第三者不会导致财产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法院通常情况下会按照共同财产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

 

1、因第三者介入而引起的离婚纠纷,应依法支持、保护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妥善处理子女、财产问题并给予尽量的照顾。

 

2、在抚养费的负担、共同财产的分割、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等方面,应多照顾无过错一方,并可判决有过错方给于无过错方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3、婚姻法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因第三者介入而引起的离婚纠纷,应依法支持、保护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妥善处理子女、财产问题并给予尽量的照顾。

 

5、在子女的负担、共同财产的分割、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等方面,应多照顾无过错一方,并可判决有过错方给于无过错方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二、因第三者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1、书证。

 

  书证包括配偶与第三者涉及两性暧昧关系的手机短信息;能证明配偶有婚外情的书信。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2、物证。

 

  物证包括第三者馈赠给配偶的私密物件,如手机,衣物等;配偶保管的第三者居住处的钥匙等。

 

3、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包括配偶与第三者出双入对的录像;配偶与第三者私密通话的录音;捉奸在床等。

 

4、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包括一方写下的“保证书”、“道歉书”;配偶与第三者进出宾馆的证人证言;配偶与第三者肢体亲密的证人证言;配偶当庭表示和第三者交往更加幸福的证言等。此外,夫妻双方的子女包括未成年子女,如果能指认出父母与异性有频繁交往的事实,也可以做证据。

 

  三、因第三者离婚法院怎么判

 

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

 

2、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

 

3、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

 

4、无过错方也可以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提出赔偿要求,具体的数额则要根据无过错方的损害程度(包括精神损害)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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