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黄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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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共有保险怎么分 -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19年07月31日|分类:婚姻家庭 |436人看过


一、如何判定一份保单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查看扣款来源就很容易判断,如果不能证明是婚前财产交的,就要分割。

 

要处理保单,首先要确定财产分割的时点和保险利益发生的时点,比如婚前一方购买的保险,受益人也为本人的话,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享受保险利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时做财产分割,保险利益则应归属于受益人。若婚前就保单有财产公证的话,则按照约定执行。

 

二、夫妻共有的保险该如何分?

 

这个问题确实困扰着许多人,我们总结了最为常见的两种处理方法。

 

方法1:分割现金价值,夫妻各分50%

 

办理退保,即提前解除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关系,在退保成功后,保险公司会返还保单的现金价值,双方每人分得50%。但是退保时,保险公司会扣除一部分费用,特别是投保时间很短的长期保险,退保返还的现金价值未必有缴纳的保费多,对于夫妻双方都有损失。

 

此方法虽简单,但不提倡,因为年龄变大等原因,退保后再各自投保,要想获得相同的保障额度可能要付出高10%-20%,甚至更高的保费。

 

方法2:变更投保人,把保单转让给被保险人

 

人身保险是对特定人的身体、寿命进行投保,具有人身依附性,即便是离婚后,只要正常缴费,保单依然生效,而保单的保险金权益也归保险人所有。

 

各家保险公司都有保单变更服务,可根据家庭和保险的具体情况,通过进行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的变更来延续保障。

 

但是最为划算的方式,则是更换投保人,把保单转给被保险人。但转让后,拥有保单的一方应该将保险现金价值的50%支付给另一方。

 

至于受益人,如果尚未指定,离婚后,夫妻之间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关系就自动解除。而如果受益人被指定了,也可以进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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