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黄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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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约定财产制应该如何约定,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19年06月12日|分类:婚姻家庭 |482人看过


1、夫妻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者双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所作的约定无效;双方必须完全自愿,即夫妻双方对约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凡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作出的约定无效。

 

2、约定要有合法的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经过公证。对口头约定,如双方承认,或有可靠的证据证明,也应承认有效。如果约定不明确、有争议的,则不能认定为约定有效,应按法定财产制处理。

 

3、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约定的内容可以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和归属,则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债务的清偿责任,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的清算分割等。约定的内容不得超越当事人双方有权支配的财产范围,不得规避养老育糼等法律义务,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4、在约定财产范围上,应以夫妻财产为限,既包括夫妻婚前财产,也包括婚后所得财产;既可就全部夫妻财产进行约定,也可就部分夫妻财产进行约定。

 

5、在时间上,现行法律没有限制,夫妻可以在结婚前进行约定,也可以在结婚时进行约定,还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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