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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非过错方能多分财产吗-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19年06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334人看过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是否有利于非过错方

不是。

1、法律没有规定离婚时,过错方少分财产。

2、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由夫妻协商确定。不能协商一致的,可到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分割判决。

3、法院在判决时,原则上平均分割。同时对女方和子女的权益予以适当照顾。不会因为一方有过错,而判决其少分财产。

4、对于夫妻一方对离婚有过错,符合法定条件的,另一方可以通过要求其给予适当的损害赔偿。

二、法律规定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一

 

第二十八条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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