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黄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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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子女结婚所给付的购房出资是否均构成对子女的赠予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19年03月22日|分类:婚姻家庭 |410人看过


 

父母为子女结婚所给付的购房出资,除已经打了借条的形成借款关系外,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为赠与关系,但是因给付的时间点不同,而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一、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予,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予双方的除外;

 

二、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除外。

 

通过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到,当父母为自己子女出资时,如果担心自己的财产权益将来有风险,建议最好由子女向父母出具借条,借款人应当是子女夫妻双方,这样才能够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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