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黄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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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包括首付),并取得了产权证,婚后继续还贷的房屋应如何分割-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18年11月26日|分类:婚姻家庭 |517人看过


这种情况房屋产权认定为登记人的个人财产是没有任何争议的,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产生的增值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的规定仍应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做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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