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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黄海律师
执业资质:1310120**********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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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18年11月26日|分类:婚姻家庭 |517人看过
这种情况房屋产权认定为登记人的个人财产是没有任何争议的,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产生的增值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的规定仍应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做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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