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黄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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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18年11月23日|分类:婚姻家庭 |373人看过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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