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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上海交通事故死亡人身损害赔偿最高可获百万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3524人看过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上海交通事故死亡人身损害赔偿最高可获百万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赔偿项目及计算依据如下: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上海地区2010年的标准为 21396元。 

2、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上海地区2010年城镇居民的标准为:20992×需抚养年限×伤残等级÷义务人数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上海地区2011年最新城镇标准为636760元(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失费,上海地区标准为5万元。

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6、抢救医疗费根据实际医疗票据计算。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杜黄海律师介绍,死亡赔偿金赔偿的项目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其中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四项为赔偿金额中的主要部分。若对于有老人和小孩的家庭来说,当事人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一旦出现问题所付赔偿金最高会达到近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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