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黄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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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成立的公司,取得的公司股权,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公司财产如分割?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3559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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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成立的公司,取得的公司股权,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公司财产如分割?

问:婚后我注册了一家公司,法人是自己名字,注册资金500万,结婚一年后要离婚。

请问律师,这家公司的股权有没有可能要分给女方一半?

答:根据目前上海法院的实践,夫妻一方婚后设立企业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精神以及上海法院的实践,通常会将夫妻一方在婚后所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后设立企业的出资额实际上是夫妻共同财产形式的转换,从货币等形式转化为企业的出资额,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十六条,结合婚姻法的精神,夫妻一方在婚后设立企业的出资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出资额在公司设立后所对应的股权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你在婚后所设立公司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要求在离婚诉讼中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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