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黄海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应如何继承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24年11月07日|分类:婚姻家庭 |199人看过

对于夫妻二人的财产,应区分出夫妻二人个人所有财产和夫妻共有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主要是指婚后一方或双方劳动的收入;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接受赠与、接受遗赠或继承的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购置的财产;以及其他共有财产。

 

在夫妻共有财产之外,还有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婚后约定归个人所有的财产。

 

因此,当夫妻一方死亡时,死亡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成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对于其与另一方生前共同所有的财产,则应当先分出一半,归尚生存的一方所有,另一半方可作为死亡一方的遗产,由其继承人来继承。因此,当夫妻中一人死亡时不能把他们所有的财产一概当成遗产来继承。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