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黄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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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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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24年09月23日|分类:婚姻家庭 |167人看过

在离婚诉讼中,房产证上登记的一方往往主张另一方的出资是借款或者赠与。如果简单地把这种情况定性为借款或者赠与,对实际出资一方很不公平。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婚前买房的目的是为了结婚共同生活,并没有明确的借款或者赠与的意思表示,从公平角度考虑,可以认定双方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有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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