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征收拆迁律师: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履行承租,遇到拆迁补偿事件,公房原承租人并非安置对象,补偿款应该归继续承租人及共同居住人所有,不存在遗产继承问题。但如果承租人在征收许可证颁布之后死亡,公房原承租人也属于安置对象,那么公房原承租人享受的份额属于遗产,可以依法继承。
上海征收拆迁律师: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履行承租,遇到拆迁补偿事件,公房原承租人并非安置对象,补偿款应该归继续承租人及共同居住人所有,不存在遗产继承问题。但如果承租人在征收许可证颁布之后死亡,公房原承租人也属于安置对象,那么公房原承租人享受的份额属于遗产,可以依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