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黄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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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户籍未迁出公房 征收时能否分得征补利益吗 上海拆迁律师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23年10月30日|分类:婚姻家庭 |160人看过

如果双方婚姻存续时间长,结婚户籍迁入系争公房后亦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离婚时未对系争公房的居住问题明确约定,且他处无福利住房,离婚时户籍未迁出(户籍未有过迁移),虽然已离婚,但征收时亦可分得征收补偿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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