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黄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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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房 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如何分割 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23年08月02日|分类:婚姻家庭 |528人看过

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置房屋,权利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未约定按份共有,可认定共同共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注意,这里讲的是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意味着离婚时一般不按出资多少来分割;如果购房时双方另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另外,如果结婚不成,我们认为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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