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黄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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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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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债务是否双方共同承担 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227人看过

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宜,而只是用于个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没有承担的义务。如果在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用于改善夫妻共同生活条件、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事宜上,夫妻离婚时应共同承担债务。

 

对于夫妻单独所付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负债一方确无力偿还,也可以说服他代为偿还,但须以自愿为原则,不得强制一方为他方偿还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付的债务,不能对抗第三人。如果第三人不知道约定,仍以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才以夫或妻一方财产清偿。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的分割要划分清晰明确,对于个人债务即使是婚后的,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人民法院会不支持。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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