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黄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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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财产离婚要分割吗 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23年03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628人看过


1、如果对方是在结婚之前继承的财产,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

 

2、如果是对方在结婚之后继承的财产,也还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讨论。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则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可以要求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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