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黄海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手时如何分割 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22年12月06日|分类:婚姻家庭 |222人看过


第一,明确一点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双方之间一旦发生变故,往往涉及到财产和身份关系的纠葛。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双方本质间的纠纷就是财产方面的。

 

第二,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按照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分为两种共有方式:按份共有——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受权利和义务;共同共有——双方按照约定共同共有双方财产。但不论是一种共有,均与夫妻共同财产有明显的不同。在分割财产时首先要区分出私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然后将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在分割时一般根据不动产一—登记为准,动产以占有为准。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的,如家用电器、家具等,应该通过协商解决。

 

第三,我国对同居关系是阶段性保护,法律规定在199421日之间以夫妻名义同居形成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199421日之后同居的,不受法律保护。在分手后的财产纠纷,当事人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不能提供相应证据的话还可以由法官通过自由裁量权作出最后的判断。

 

最后,同居双方最好在同居开始就签署一份同居期间财产协议,明确双方的财产份额。在购买大额财产的时候,不要直接给付对方现金,最好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好要保留好相应的存取款凭证。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