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黄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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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诉讼离婚 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22年10月24日|分类:婚姻家庭 |283人看过

诉讼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因不能就离婚或离婚后的、财产及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而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调解或判决的离婚制度。

 

1、诉讼离婚的请求权

 

  为充分贯彻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并奉行自由离婚主义,因而婚姻当事人双方均可在存续期间提出离婚诉讼。论其是否有过错,在离婚诉讼的请求权上双方是平等的。

 

2、离婚诉讼的程序

 

  (1)调解 相较两岸离婚立法,对于诉讼离婚制度,都主张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只不过大陆在审理过程中调解,而台湾是在审理前调解。台湾民事诉讼法第577条规定,“离婚之诉及夫妻同居之诉,于起诉前应经法院调解。”

 

  (2)判决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是否“感情确已破裂”。对于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亦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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