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黄海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判决如何执行 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22年10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356人看过


  一、离婚案件在哪里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离婚已经生效并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由离婚案件的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协议离婚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离婚判决申请执行的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限, 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为六个月。

 

  三、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㈠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㈡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㈢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㈣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㈤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 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 动能力的;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