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黄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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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可以作为父或母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 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22年07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372人看过


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四十七条规定,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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