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黄海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哪些情况下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8日|分类:婚姻家庭 |251人看过


判离的法定标准,顾名思义,就是指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必须判离的标准,也就是说,只要出现以下情形,就应当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就应该判决离婚。

 

2001年修改的《婚姻法》第32条明确规定了法院审理案件时,应当判决离婚的五种情况,分别是: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中第5项是一个布袋条款,给了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力。法官可以根据自己的内心确信,针对法律没有规定的情节判决是否离婚。一般而言,第5项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一方当事人有性犯罪行为,另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的。

 

第二,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频繁婚外性行为,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的心灵伤害,另一方当事人起诉要求离婚的;当然,这种婚外性行为,不但要求有身体的背叛,还一般要求有心理的背叛。

 

第三,一方当事人道德品质极端败坏。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证据证明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就必须判决离婚。

 

此为,法律明确规定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还有: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得,应准予离婚。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