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黄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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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债务如何处理 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21年11月30日|分类:婚姻家庭 |190人看过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偿还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至于男女一方单独所欠债务,包括结婚前和结婚后,不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是为满足个人需要,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应由本人负责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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