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黄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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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9日|分类:婚姻家庭 |648人看过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入;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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