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黄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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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办理离婚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21年09月23日|分类:婚姻家庭 |191人看过


一,离婚必须遵从自愿原则的;

 

有些小夫妻,由于生活中的种种矛盾,导致两人的感情关系完全破裂,这时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但值得一提的是,协议离婚必须出于双方自愿,才能办理离婚,当然如果一方不同意协商不成的话,就可以起诉离婚。

 

二,女方不是在怀孕期内;

 

为了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婚姻法也规定女方怀孕期,或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不允许男方在这个时间段提出离婚,男方提出也是会被驳回的。所以说这个时间段着急离婚也离不了。但女方提出离婚的除外。

 

三,对子女的抚养权达成一致

 

夫妻双方离婚后,不仅是两人受到了影响,孩子也免不了受到影响,缺失父爱和母爱后,对孩子的人格发展、身心健康都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特别还未独立孩子,他们在生活照料方面没有能力,因此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才能离婚。

 

四,对财产的分配没有纠纷

 

离婚是双方都不愿看到的事情,但是为了能减少日后的纷争。比如财产上的纠纷,如果双方同意离婚诉求,没有财产的分配纠纷的话,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直接办理离婚证了。但是没有达成意见的话则需要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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