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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给到几岁

发布者:刘志文律师|时间:2019年10月09日|分类:婚姻家庭 |358人看过

  不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父母对子女都是有抚养义务的,如果离婚了,对于没有跟孩子在一起生活的一方,应当支付子女抚养费,这个抚养费要支付到孩子多少岁才可以不用支付呢。那么,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给到几岁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问题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离婚后,未跟孩子在一起生活的父或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述第1项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残疾的,可适当增加抚育费。

  可见,抚养费的数额一般在每月全部收入的20~30%之间。

  (三)子女抚养费标准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子女抚养费给到几岁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关于抚育费的给付期限分为下列三种期限:

  第一种是无条件给付期限。一般指从子女出生到18周岁为止。

  第二种是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三种是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按年支付有困难,可按月或按季度给付。现代社会进入大学学习,几乎成为人生必经的教育阶段,甚至有些子女还要求让父母出资巨额的留学费用,子女为此提起诉讼的也并不少见;但2001年12月27日开始实施的《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父母抚养的子女仅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很明显,已将那些大学以上学历的费用排除在父母的抚养义务之外。此外,对于离婚前一方长期停付抚育费的,离婚后可酌情由一方补付一部分或全部抚育费。

  通过上文为您详细介绍的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给到几岁的法律知识,我们可以知道对于子女抚养费可以根据子女的需要或者父母的负担水平来确认,当然也可以跟当时的生活水平相关。一般来说抚养费是要给付到孩子成年的。如果发生纠纷,需要律师协助的话,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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