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权律师

  • 执业资质:1510120**********

  • 执业机构:四川及第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哪些借贷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发布者:张权律师|时间:2016年12月02日|分类:债权债务 |374人看过

哪些借贷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那么,哪些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不受法律保护的借贷合同主要有七种,下面将会介绍。

借贷合同,是指出借人把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实物交付借用人所有,借用人在约定期限内负责归还同等数量的货币或同种类、品质、数量的实物的合同。

借贷合同为非要式合同,不以履行一定方式为必要。借贷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但只有法律或合同规定须付利息或其他报酬时,借用人才负偿付的义务。

那么,哪些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详细如下: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合同。

7)高利贷利息。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