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雨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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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年后丈夫要抚养权能否得到支持?

发布者:黄雨玲律师|时间:2023年03月13日|分类:婚姻家庭 |232人看过

     1、离婚一年后,丈夫要抚养权可以的。丈夫可以与前妻成达一个变更抚养权的协议,将子女的抚养权交由前妻变更给丈夫,同时约定变更抚养权后抚养费的支付等;

2、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并提供变更抚养权的理由和事实依据,最后由法院判决抚养权是否变更;

3、在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根据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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