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律师-律师法律援助!
在现今这个物欲横流社会,法律援助对于很多有正文感的上海律师来说是想做而又不能身体力行的事,其实从我国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目的与宗旨来说,它是国家保障贫弱公民获得司法公正、实现平等人权的一项法律制度,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机制,它涉及到社会公正和基本人权保障等重大社会问题,这个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起来肯定是有利于民的一大好事,但在实际的法援过程中受援条件的严格及有的律师对于法律援助本身的不理解难免有些不认同。
从律师角度来说,虽说律师也是要生活的,但更多需要律师无私援助才能保障最低生活的群体仍然很多,打不起官司而致对社会产生不满情绪越发普遍,对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有隐患。也许有的上海律师不赞成前述观点,认为那是国家的事不为律师个人所能决定的,这种观点是可以理解的,但绝对有误。做为律师来说,虽说取得律师资格也不容易,但每年为一些符合法律援助的人群提供法律帮助,尽已所能帮助别人也是我国传统美德,更何况这是法律人应当具备的,也是法律职业本身赋于的责任感所决定。
我国目前的经济综合能力在不断上升,人民的生活质量也在提高,但这并未给弱势群体用以应有制度保障他们在法律上的平等。诉讼权利人人都有,但没有物质上的保障,根本无法实现公民权利,所以需要继续完善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公正作出贡献。
最后,基于权力乃人民赋之,希望权力服务于权利,这亦是法治国家依法治国之本意,不让人民失望,给人民以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