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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与遗赠继承有什么区别

作者:赵丽律师时间:2024年11月2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17次举报

遗嘱继承与遗赠继承的区别在于遗嘱继承受让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自然人,承担财产权利与义务;遗赠受让人则无需是法定继承人,仅享受财产权利。且遗嘱继承人未明示放弃即视为接受,遗赠则需明确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一、遗嘱继承与遗赠继承有什么区别

遗嘱继承与遗赠继承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二者的受让主体截然不同。

(1)遗嘱继承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并且只能是自然人。

(2)而遗赠的受让人则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国家或其他社会组织,这体现了两者在主体资格上的明显区别。

2.两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也有所不同。

(1)遗嘱继承的客体范围广泛,不仅涵盖了财产权利,还包括了财产义务。这意味着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和税款。

(2)而遗赠的客体则仅限于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尽管在执行遗赠时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3.在权利的接受和行使方式上,遗嘱继承和遗赠也存在明显差异。

(1)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若未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

(2)而受遗赠人则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明确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否则将视为放弃遗赠。

二、遗嘱继承的条件及特征

1.遗嘱继承的发生需满足一系列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必须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这是遗嘱继承的前提和基础。

(2)立遗嘱人已经死亡,这是遗嘱继承事实构成的要件之一。

(3)被继承人生前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是确保遗嘱继承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必须未丧失继承权、未放弃继承权,且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是保障遗嘱继承有效性的关键所在。

2.遗嘱继承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它直接体现了被继承人的遗愿,是尊重和保护个人财产权的重要体现。

(2)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虽然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更加灵活多样。

(3)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这体现了法律对遗嘱继承制度的特别保护。

遗嘱继承与遗赠继承有什么区别

三、遗赠和遗嘱继承的效力

在法律效力上,遗赠和遗嘱继承各有其特点。

1.遗赠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处分方式,其效力主要体现在受遗赠人依法获得遗赠财产的权利上。

2.由于遗赠的受让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主体,且遗赠的客体仅限于财产权利,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受到一定限制。

3.相比之下,遗嘱继承的效力更为广泛和直接。遗嘱继承不仅涵盖了财产权利的继承,还包括了财产义务的承担。

4.由于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且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因此遗嘱继承在实践中更具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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