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领养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指亲生父母、养父母及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而“兄弟姐妹”包含同父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下面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一、第一与第二继承人怎么区分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优先顺位如下:首先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其次是其生育的子女以及对他们进行抚养照料的父母;在特殊情况下,还需考虑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及祖辈、外祖辈。
在继承行动正式启动之后,应当先让前述第一类继承人享有继承权,此时第二类继承人则无权参与分配。
若在前述第一类继承人中并未发现任何符合条件者,那么才会轮到第二类继承人进行继承。
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里所提到的“子女”,不仅包含了婚姻关系中所生的孩子,也涵盖了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与被继承人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多种类型。
同样地,这里所指的“父母”,既包括亲生父母,也包括养父母以及与被继承人存在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至于“兄弟姐妹”这一概念,它包括了同父母所生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与被继承人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等各种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与第二继承人怎么区分
二、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哪些
在法律规定中,被认定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畴主要包含以下几类:首先是合法婚姻中的配偶;其次是亲生的子女,无论是否婚生;再者是非婚生子女以及依法收养的子女,以及与被继承人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最后是亲生父母或法定领养父母,以及同样拥有抚养义务的继父母。
当继承权正式启动之后,将优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无权参与。
若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方可由第二顺位继承人接手继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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