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是指婚姻当事人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对离婚纠纷的调解。它是处理婚姻纠纷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离婚诉讼中的必经程序。在离婚诉讼中,调解程序通常由有关部门或法官主持,目的是通过协商和沟通,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避免婚姻关系破裂。
一、离婚前的调解是什么意思?
离婚调解,指以协助当事人正确处理离婚纠纷为宗旨而进行的调解,就调解的内容而言,可分为调和和调离,在实务中,一般都以调和为侧重点,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即人民法院对已受理的离婚案件,依法律程序进行的调解工作。调解既可以在庭前也可以在庭审中进行。
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进行调解,但不能久调不决。如果在调解中发现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调解内容:在进行调解时,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调解开始后,应首先做好调和工作。
感情尚未破裂,但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不准离婚;双方感情确己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则应做好调解离婚的工作,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准予离婚。自愿合法原则。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并不是指当事人非接受调解不可。
对离婚当事人进行调解,也必须坚持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一方面,必须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而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另一方面,所达成的协议内容必须是经说服教育并由当事人民主协商的结果。离婚案件一般是适用简易程序,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会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会审结。
二、离婚调解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离婚调解需要的材料包括: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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