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_北京离婚律师咨询_北京涉外离婚律师
18510105481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农村住房怎么继承给子女?

作者:赵丽律师时间:2024年02月2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47次举报


  农村住房继承给子女的方式有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办理继承房产过户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与死亡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等。

  一、农村的房子继承怎样继承

  农村的房子继承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程序继承。对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但却不能继承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所有权是集体的,使用权是房屋所有人的。去世之后,对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但却不能继承宅基地。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的土地是不可以继承的,但宅基地上的财产可以继承。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内去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第二,我国农村宅基容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有关规定。据此,农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遗产,故不可以继承。但是,存在特殊情况,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造房屋的继承将会导致其对宅基地的继承。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农村住房

  三、房产继承过户办理要多久

  房产继承过户办理要三十个工作日。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对于农村父母遗产的继承处理,应当根据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产进行不同的区分处理,对于土地而言是不可以进行合法的继承的,但涉及到土地上的财产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继承的,具体情况基于实际来进行认定。


赵丽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9年
  • 18510105481
  •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9年 (优于56.53%的律师)

  • 用户采纳

    8次 (优于90.14%的律师)

  • 用户点赞

    7次 (优于92.84%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7930分 (优于98.3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691篇 (优于94.16%的律师)

版权所有:赵丽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441807 昨日访问量:1196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