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律师 09:00-21:59
赵丽律师
赵丽律师_北京离婚律师_北京离婚律师咨询_北京涉外离婚律师
18510105481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撤销婚姻的三种情况!

作者:赵丽律师时间:2023年12月0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00次举报


  姻需要坦诚!要结婚的兄弟姐妹们可以积极婚检,了解彼此的健康状况这能为日后幸福的婚姻生活保驾护航!

  小王和小李相识半年结婚,婚后才发现小李患有精神疾病,并且未曾就诊,于是小王向法院起诉撤销婚姻。法院认为,小李在婚前就患有精神疾病,影响到小王决定结婚自由以及双方婚后的生活,可以认定为《民法典》规定的重大疾病范畴

  小李婚前应将患病信息如实告知小王,但小李及其家人未尽到告知义务,致使小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小李办理了结婚登记。现判决撤销小李与小王的婚姻关系。

  这3种情形婚姻关系可以申请撤销!!

  一、受胁迫而结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一方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身患重大疾病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重大疾病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和有关精神病。)


赵丽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21
  •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 执业21年
    • 18510105481
    •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1年 (优于57.99%的律师)

    • 用户采纳

      8次 (优于90.49%的律师)

    • 用户点赞

      7次 (优于93.11%的律师)

    • 平台积分

      34825分 (优于98.6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653篇 (优于96.62%的律师)

    版权所有:赵丽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897614 昨日访问量:3106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