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应当遵循一般均分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公平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等,针对离婚财产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提起诉讼。下面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为您介绍:
北京离婚律师咨询—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一般均分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如果双方在离婚时达成调解可以自行约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纠纷怎么解决
北京离婚律师提醒您,处理离婚案财产纠纷时,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4.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5.违反协议的责任。
上述为您详细介绍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婚姻问题涉及较为复杂,建议您聘请专业离婚律师避免财产损失。关于更多问题可以联系我们咨询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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