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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抚养费包含教育费嘛

作者:赵丽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2日分类:婚姻协议浏览:250次举报

离婚协议抚养费包含教育费,教育费原则上应当限定在合理的范围内,但是当事人也可以自己约定更多的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离婚后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经济困难的,可以调整抚养费的数额。下面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为您详细介绍。

一、离婚协议抚养费包含教育费嘛

离婚协议抚养费包含教育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需要注意的是,教育费应当限定在合理范围内,如果需要就读贵族学校的,应当自己承担超出的费用。

二、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抚养费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三、离婚后又再婚,生活困难可以减少抚养费吗

离婚后又再婚,生活困难可以减少抚养费。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举证证明本人的生活境遇发生变化,无实际支付能力,可以诉求减少或中止抚养费的支付。

根据司法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当减少:

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的水平;

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又有抚养能力;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经济来源的,则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减少或中止给付抚养费后,一旦恢复甚至超过原有的抚养能力,子女仍有权要求恢复至原定的抚养费数额,甚至要求增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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