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标准是根据过错方对婚姻的损害程度和受害人需要的标准来确定的。无过错方造成了重大损害的,需要给予经济赔偿。下面就让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赔偿标准根据过错方对婚姻的损害程度和受害人需要的标准确定。无过错方造成了重大损害的,需要给予经济赔偿。
一、过错方标准。
(1)、过错程度。
过错程度可以通过过错方侵权的手段、场合、次数和持续时间来体现。
这些具体情节反映了其主观恶性的差异,不同情节造成的精神损害程度也不同,因此处罚
程度也不同。
(2)承认错误。
事后过错方的态度直接影响受害人的精神状态。如果过错方在事后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安慰受害人,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时,应当考虑过错方的态度因素。
除了金钱等物质赔偿,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礼道歉,从而更好地达到抚慰受害方的目的。
这样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错误一方的态度。
(3)过错方的经济能力。
过错方的经济能力是一个比较容易衡量的标准,尤其是考虑到我国法律中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比较低的现实,我们更应该着眼于过错方的经济能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即使是同一地区的人,收入也是不一样的。如果我们过于坚持形式上的平等,结果将是实质上的不平等。
此外,考虑过错方的经济能力也有利于判决的执行,维护法律的权威。
否则,无论过错方的情况如何,都会判给高额的精神损害赔偿,但在实践中却得不到执行,不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无疑是对受害人的又一次伤害。
二、受害者标准。
(1)精神伤害的严重程度。
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性格的人对精神伤害的抵抗和恢复能力不同,所以同样的过错行为对不同的受害人产生完全不同的后果。
在考虑受害者受伤的严重程度时,一般认为,在受到同等程度的侵犯时,女性比男性承受更大的精神痛苦。这就需要在具体案件中更深入地了解当事人和案情,才能做出恰当的判断。
(2)被害人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状况。
受害者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状况,不仅影响到一定数额的赔偿能否达到预期,达到抚慰的目的,有时甚至会影响到受害者及其子女的晚年生活。
大多数情况下,受害人还是要抚养孩子的,少量的损害赔偿可能会对受害人及其子女的后期生活造成不利影响。
离婚损害赔偿不应仅限于精神损害赔偿,还应着眼于受害人的财产损失。
只有在错误的一方犯了错误的情况下,男女才可以要求赔偿。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中没有过错,就不能申请赔偿。财产分割的标准以公平正义为原则,共同财产均分。离婚赔偿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根据过错方对婚姻的损害做出赔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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