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离婚财产纠纷都是先通过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夫妻财产的实际情况,照顾子女的原则,妻子和无过错方的权益,以及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进行判决。其中,夫妻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个人工资和奖金、生产经营和投资收益、知识产权等财产。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没有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妻子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一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受到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在处理共同财产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
离婚纠纷管辖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要求,原则上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从级别管辖来看,此时,基层人民法院往往主管离婚案件。
以上就是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为您带来的关于如何处理离婚财产纠纷的详细内容以及离婚纠纷管辖的法律规定。婚姻是一个复杂的存在,处理一段婚姻的结束也很麻烦。如果您有更多这方面的疑问,欢迎来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将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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