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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离婚需要了解的法律常识

作者:赵丽律师时间:2022年02月1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27次举报

现实中,很多夫妻感情不和了,并没有马上离婚,而是选择分居,有些可能已经长时间分居了。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分居满两年就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分居的夫妻在离婚之前需要了解一些法律常识,请大家一起来了解

一、夫妻分居离婚需要了解的法律常识

1、分居多久都不可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的,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因感情不和分居时间满两年的,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3、分居原因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而其他原因如:工作调动、学习进修等均不符合这项规定,即使分居两年以上,也不能以分居为依据,要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4、分居满两年后,对方仍然不同意离婚的,但是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同时有证据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即使对方坚持不肯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5、在没有分居事实,对方又不同意离婚的时候,分居只是可以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而不是必须。没有分居事实,但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同样可以判决离婚。

6、分居期间,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对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有什么意义上,分居期间,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也应当支付必要的抚养费。分居期间孩子由谁抚养,对抚养孩子一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很大帮助,对不抚养孩子一方争取抚养权非常不利。

二、起诉离婚分居,对方的债务是否承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时,分居期间的债务要不要承担,要看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共同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分居离婚需要了解的法律常识的全部介绍,希望能在当事人离婚诉讼的时候提供一些帮助。此外,起诉离婚时,对方的债务是否要承担,要看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的话就要跟他/她一起承担,如果不是则由对方个人承担。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可以在线或者来电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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