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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房子过户给孩子的离婚协议书能否撤销

作者:赵丽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93次举报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必须签订的,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了才给办理离婚手续。那么,离婚时签了把房子过户给孩子的离婚协议书能否撤销?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把房子过户给孩子的离婚协议书能否撤销

  离婚协议把房子给小孩后,不能在任意撤销。

  离婚协议中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属于赠与行为。这个赠与行为不是单独的一个赠与行为,是结合了受赠人父母就解除婚姻关系、抚养权归属等一系列问题作出的一个利益情感平衡的行为,带有浓厚的特属身份关系行为,是依附于孩子父母夫妻关系解除的特殊赠与行为,既然是有身份关系的赠与,就不适用关于任意撤销赠与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中是否存在违约责任

  离婚协议书有没有违约责任,要看离婚协议书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就存在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以上就是关于把房子过户给孩子的离婚协议书能否撤销内容介绍,综上所述,夫妻在离婚之前协议约定将房产过户到孩子的名下,这是属于赠与行为,不可以随意撤销,具体原因请看上文的相关法律规定。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其它疑问,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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