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早期的婚姻法对婚前财产未作规定,默认男女结婚后双方的所有财产均双方共同财产。但后来,在已失效的新婚姻法及现行的民法典中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什么叫婚前财产?转移婚前财产犯法吗?婚前财产怎么保护?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什么叫婚前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二、转移婚前财产犯法吗
不犯法。刑法没有规定婚前财产转移是犯罪行为。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个人是有独立处理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婚前财产怎么保护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司法解释规定婚前财产只要经夫妻共同使用、经营、管理并经过一定期限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不符合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原理,也不符合所有权取得的理论,而且有超越司法解释权限之嫌。修正后的婚姻法没有采纳这一司法实践中的做法,第18条第1项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前一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相抵触,因而应以新的司法解释为准。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在结婚前的合法所得,结婚后依然属于其个人财产,只有其有处理权,因此不管怎么转移财产都是合法的。但要是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就是不合法的。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其它疑问,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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