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_北京离婚律师咨询_北京涉外离婚律师
18510105481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夫妻一方的工伤赔偿款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作者:赵丽律师时间:2021年10月1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75次举报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包括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一般来说婚后的收入应算作夫妻共同财产,但也有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夫妻一方的工伤赔偿款是否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如何确定个人财产?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夫妻一方的工伤赔偿款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夫妻任何一方的工伤赔偿款都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均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时如何确定个人财产

  离婚的时候,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下列财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及其为婚姻而购置的财产。婚后夫或妻已具有专属性的日常用品,如衣物等。

(2)婚后夫妻一方从事职业、业余爱好等专用财产,如书籍、工具等。

(3)婚后夫妻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伤残补偿费、人身伤害赔偿金等。如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转业费和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婚后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金等。

(4)婚后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接受赠与、遗赠所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一方的工伤赔偿款是否属于个人财产的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带来帮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工作中受伤所得的工作赔偿款应当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拿来分割的。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其它疑问,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

赵丽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9年
  • 18510105481
  •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9年 (优于56.53%的律师)

  • 用户采纳

    8次 (优于90.14%的律师)

  • 用户点赞

    7次 (优于92.84%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7930分 (优于98.3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691篇 (优于94.16%的律师)

版权所有:赵丽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441743 昨日访问量:119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